• 供应库
  • 求购
  • 企业
  • 新闻资讯
  • 供货招商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资讯 » 业界资讯 » 正文

国家卫健委再出新规,明确要求选用不锈钢水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1  浏览次数:549
分享到:
核心提示:为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
        为推进《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实施,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国卫办规划函〔2020〕751号)指导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设,并于近日印发。
其中第五节第二十二条条文规定中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用水宜选用不锈钢材质
其他文件中:
①如 国家卫健委等五部委联合印发 《 疫苗生产车间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中,其表述同样是力推不锈钢管道。
②《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GB50346-2011 )》 第六章提出 :
6. 2. 9 室内给水管材宜采用不锈钢管、铜管或无毒塑料管等,管道应可靠连接。6. 3. 10 三级和四级生物安全实验室防护区的排水管道宜采用不锈钢或其他合适的管材、管件。排水管材、管件应满足强度、温度、耐腐蚀等性能要求。
③而《医疗卫生机构检验实验室建筑技术导则(试行)》则直接提出,宜采用不锈钢材质,相较《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11)》,不再提出使用铜管、无毒塑料管。
综述:
从这些政策建议的表述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近年来的发展趋势。且因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的爆发及防控转向常态化,从国家到地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大大加速。仅以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为例,国家政策频出,支持推进各地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的建设。
4月19日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新冠病毒检测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通知》规定,三级综合医院均应当建立符合生物安全二级及以上标准的临床检验实验室,具备独立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能力;各级疾控机构和有条件的专科医院、二级医院、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也应当加强实验室建设,提高检测能力。
5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5大建设任务。其中,在全面改善疾控机构设施设备条件方面提出,实现每省至少有一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至少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具备传染病病原体、健康危害因素和国家卫生标准实施所需的检验检测能力。
6月08日
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全国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对于入境人员的检测需求增多,核酸检测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对此,《意见》 提出,着力提升检测能力,尽力扩大检测范围。
《意见》提出,加强实验室建设。各地要加强三级医院、传染病专科医院、县(区)级及以上疾控机构、海关及有条件的县医院实验室建设,使其具备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能力。对医疗资源相对缺乏、检测能力相对薄弱、疫情防控压力较大的陆路边境口岸城市,要对疾控机构、海关和1家综合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予以重点支持,必要时可采用移动方舱实验室。同步加强其他二级以上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实验室建设,使其逐步达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条件。
据筑医台不完全统计,目前,黑龙江、广东、天津、河南、陕西、四川等地都在加快生物安全实验室的建设落地。一场与感染病预防控制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热潮已然掀起。其中以P2、P3实验室在全国的遍地开花为典型代表。有市场机构预测,今年全国P3实验室、P2实验室增量分别在250和3000个左右。“随着各省P3实验室和地级市P2实验室的建设推进,预计有望迎来千亿级的市场空间。”医药专家赵衡指出。而这仅是高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一个细分领域市场,可见未来不锈钢水管的市场潜力之巨大!
 
 
[ 新闻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资讯
点击排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文章中声明“谢绝转载”等字样的文章,未经许可请不要转载。凡本网注明:“来源:管道商情网”的所有资讯,包括文字与图片,转载请注明“来源:管道商情网”。否则,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网站首页 | 电子样本 | 使用帮助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网站留言
管道商情网友情提示:多咨询、多打电话、多考察,可降低投资风险。经调查显示:90%以上的管道加盟商加盟前都进行过留言咨询。
网络业务部:17502897410(罗生) 电话:028-83112951 传真:028-83112951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东华一路47号中国铁建广场
纳客广告成都有限公司旗下网站 2018-2022 gdsq.net 版权所有 蜀ICP备17044111-1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Email:545979973@qq.com